2016浙江温州市瓯海区委宣传部文职人员招聘公告【招3人】
因工作需要,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宣传部(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温州市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户口,年龄28周岁(1988年7月1日后出生)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本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党政纪处理记录。
二、岗位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设置及具体要求如下,详见附件。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10日24时截止。
(2)报名办法:下载并填写《瓯海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文职人员报名表》(见附1),发送至邮箱:ohqwxcb@163.com。
(3)资格审查:已报名人员请于7月11日(周一,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单寸照片2张到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宣传部(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洲洋路6号区行政中心1号楼1512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联系电话:0577-88513750。
四、招聘流程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集中进行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若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低于3:1的比例,由区委宣传部研究确定是否开考。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岗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确定拟聘人员。按总成绩从到低分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等时,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 。
(4)体检。由瓯海区委宣传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费用由瓯海区委宣传部承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不合格者,根据成绩依次替补。
(5)政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治审查。
(6)录用。经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发现弄虚作假和隐瞒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招聘通知未尽事宜,由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宣传部(区网信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7-88513750。
六、附件
原标题:中共瓯海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
点击下载>>>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宣传部(区网信办)
2016年7月5日
(责任编辑:李明)
- 2024广东省事业单位集中招聘汕尾陆丰市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二批,80人)
- 2024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名单及考场安排
- 2024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4号)面试的通知
- 2024年河北唐山市事业单位(曹妃甸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知
- 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4年公开考调市军粮供应站工作人员拟调人员公示
- 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编外招聘2人
- 2024年南阳西峡县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基地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公告
- 关于吉安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 招聘(四十四)岗位取消的公告
- 2024年潍坊高新公开招聘综合业务经办人员、社区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审查通知
- 2024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拟录用公示(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