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都江堰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公告【35人】
根据《关于印发<都江堰市“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都人社发〔2013〕78号)、《都江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规定及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在我市2016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大”志愿者、服务期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中招聘35人。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在都江堰市2016年9月1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大”志愿者、服务期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 在都江堰市2016年9月1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大”志愿者、服务期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2015年11月1日前服务期满志愿者不纳入此次招考范围。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在都江堰市2016年9月1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大”志愿者、服务期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中招聘35人(其中,在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等次或服务期间受到成都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的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大”志愿者中定向招聘8人)。
(一)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等次或服务期间受到成都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的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大”志愿者按笔试总成绩取前8名直接进入体检、考核程序,不再进行面试。若笔试总成绩第8名出现并列,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也并列,并列人员须进行面试,若面试成绩又并列,并列人员需进行加试,以笔试、加试折合后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程序。加试后未进入体检考核程序的,以笔试、面试折合总成绩纳入其他志愿者笔试、面试折合成绩总体进行排序。
(二)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等次或服务期间受到成都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的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大”志愿者,通过笔试未直接进入体检、考核程序的,将其笔试折合成绩纳入2016年服务期满的其他志愿者笔试折合成绩总体进行排序,按成绩排名及招聘名额1:2比例进入面试。
(三)定向招聘笔试折合成绩,按招聘名额1:2比例若出现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若笔试、面试折合后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进行排序;如笔试成绩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从到低分进行排序。按上述规则排序后,如第27名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需进行加试,按加试后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排序。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16年都江堰市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四、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成都人事考试(http://www.cdpta.gov.cn)。
五、报名时间
(一)网上报名:2016年 11月1日00:00至11月7 日17:00。
(二)资格审查:2016年 11月1日09:00至11月8 日17:00。
(三)网上缴费:2016年 11月1日09:00至11月9 日17:00。
(四)准考证打印:2016年11月24日至11月26日。
(五)笔试时间:2016年11月26日。
六、报名程序
(一)网上注册。
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者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二)填报信息。
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由主考机构负责进行网上初审。报考者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四)确定缴费。
1. 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2.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16年11月24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5楼5-8)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其他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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