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南召县扶贫办选调公告【招9人】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南召县扶贫办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管理岗位9人。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全供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熟悉公文写作,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
4、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在原单位中层及以上职务(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义务教育阶段内任教的教师每校限报一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1、发布公告
2017年元月17日在县电视台、南召县政府网站等处发布选调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元月18日至2017年元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
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编制册涉及本人信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含年度考核情况说明);
5、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报考人员须本人持以上资料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查并采集个人信息,选调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选调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选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报名地点:南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招聘办公室(五楼事业股)
报考人员于2017年元月22日上午8:00—12:00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