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桑植县农业农村工作局选调财务人员公告【招1人】
为促进我局机关事业工作,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县编制、人社部门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公开选调1名财务工作人员到局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二、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工作局组织实施,县人社、编办全程参与指导,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三、选调计划
2017年计划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选调计划及岗位要求等见(附件1)。本公告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本次选调相关事宜可以通过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网、桑植县公众信息网查询。
四、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4、历年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聘用后与服务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工作人员;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办法
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6至4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桑植县农业农村工作局人事股(联系电:13762171155)。
3.报名流程:考生现场领取《桑植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用黑色钢笔或圆珠笔手写),准备两张同底证件照→按照报名登记表要求到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报名所需提交的资料到报名工作人员处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表意见栏签字确认、收取一张报名表及需提交的其他材料→报名。
4、报名要求:
考生报名时提交的各种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考生提供的资格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考生伪造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时,须当场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调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不合格,不得参加报名;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资格终审不合格,不予调动。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