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事业单位:2014年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考录公告(第一批)【招7500人】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今年分两批从我区高校毕业生中公开考录7500名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现将第一批公开考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录数量
第一批公开考录计划录用750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基层事业单位4853人(拉萨市304人,日喀则地区1123人,山南地区725人,林芝地区639人,昌都地区1029人,那曲地区542人,阿里地区491人);教育系统2415人;区直卫生部门20人,广电部门42人,交通部门8人,水利部门27人,体育部门4人,文化部门4人,科技部门2人,民政部门15人,地勘部门7人,农牧科学部门5人,质监部门1人,粮食部门5人;西藏大学57人,西藏民族学院15人,西藏警官高等专科5人;区社科院5人,西藏日报社7人,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西藏分中心3人。
二、考录对象
(一)我区生源2014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
(二)我区招募且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和在我区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三)我区生源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成人高考,经省级招生部门批准录取到普通高校全日制学习,取得国家承认成人高等教育脱产学习形式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毕业生。
(四)我区生源在区内参加全国统一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毕业生。
(五)在各类企业就业,合同期满经企业同意并出具证明的我区高校毕业生。
(六)应征入伍服兵役期满的我区高校毕业生。
(七)通过援藏渠道到内地就业合同期满的我区高校毕业生。
(八)我区生源2006年以后毕业尚未实现就业的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79年4月8日—1996年4月8日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至四十周岁以下(1974年4月8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自治区考录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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