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天津市宁河区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公告【招30人】
为进一步推进宁河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深入开展,按照《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津党厅[2015]51号)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从事社区矫正日常监管辅助工作。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7日至1999年7月17日期间出生);
3、岗位要求详见《职位表》;
4、具有宁河区户籍;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工作地点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从事社区矫正日常监管辅助工作,工作地点:所报岗位中的乡镇司法所。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由宁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区司法局组成招聘小组,负责具体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初审、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于2017年7月6日发布公告,报名在北方人才网网上进行(网址: www.tjrc.com.cn)。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申请后的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9:00至2017年7月21日17:00
缴费时间:2017年7月17日9:00至2017年7月23日17:00
2、笔试
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成绩为100分制。2017年8月11日在报名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 2017年7月26日9:00至2017年7月28日17:30。
笔试时间:2017年7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责任编辑:李明)
- 2024年8月湖北武汉市硚口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和群团社工招聘笔试成绩公示暨面试公告
- 2024山东潍坊市峡山区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人数统计(最后一次公示)
- 2024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城市基层党建人员及社区专职人员招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告
- 2024山东枣庄市滕州市招录社区工作者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第4号)
- 2024山东滨州市博兴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50人公告
- 2024江苏连云港市初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1人公告
- 2024广东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道综合事务中心第三次合同制聘员招聘报名时间延长公告
- 2024山东滨州市博兴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50人公告
- 2024湖北潜江市泰丰街道办事处乡村公益性岗位(护路员)招聘12人公告
- 2024山东临沂市兰陵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面试资格审查有关问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