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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北承德兴隆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2人公告

  根据承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字[2011]87号)文件精神,结合县直和乡镇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按照承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准的编制使用计划,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择优选拔公开招聘。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指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龄在18-35周岁(1982年9月1日至199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条件和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根据《兴隆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规定的要求确定。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受户籍和专业限制;配偶为兴隆县户籍的考生不受户籍限制,但需提供相关婚姻状况证明;有户籍限制的必须在2017年9月1日前具有规定区域内户口且目前户口仍在规定区域内(含考入高校因户口迁出至今仍未迁回的毕业生,须有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证明)。特设招聘岗位指承德户籍,在承德市范围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四项人员。

  本次招聘人数:52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7年8月25日-2017年8月29日通过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兴隆县政府网(http://www.hbxl.gov.cn)、兴隆县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特设岗位报名时间为8月30日-8月31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为9月1日-9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县政府一楼,联系电话:0314-5052802)。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需填写《兴隆县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4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审查及缴费。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5、竞争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竞争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通知报考人员改报一次其他岗位。特设招聘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特设招聘岗位在规定报名截止时间无人报考的,非服务基层四项人员可以报考,设定开考比例,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

  (1)笔试将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阅卷。

  (2)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

  (3)笔试内容:《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每科满分100分。

  (4)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为9月15日8:30—17:00。

  (5)笔试时间:9月16日上午8:00—12:00。《职业能力测验》(8:00-9:30);《公共基础知识》(10:00-12:00)。

  (6)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7)笔试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将在准考证中明确。2、面试

  (1)根据招聘计划,分招聘岗位,依据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进入面试(特设岗位除外)。如遇末位并列情况,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成绩采取评委当场亮分形式,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

  (5)面试时间10分钟。

  (6)面试人员提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按顺序依次面试。

  (7)面试评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时去掉一个分、一个最低分,结果保留2位小数。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8)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试总成绩的合成: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2×60%+面试成绩×40%(结果保留2位小数)。

  按照各招聘职位计划人数与各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试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大学生退役士兵;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较高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全部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3、体检

  体检由考务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取消招聘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对应届毕业生的考察侧重于查阅档案、在校表现、现实表现、学业成绩的考核;对往届毕业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综合考察方式进行。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用资格:

  1、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4、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以及报考职位所需其它资格条件的;

  5、考察时,未能交验招聘职位所需相关材料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近三年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

  8、其它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最终聘用名单,出现空缺时依次递补,并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县政府批准予以聘用;公示期发现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依次递补。

  六、聘用审批及待遇

  1、公示期满没有疑义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统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

  2、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任制,签订《聘用合同》。被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入聘用合同期限内。被聘用人员在兴隆县服务期限不得低于五年,期间本人不得申请向县外调动和交流。

  七、纪律与监督

  1、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各相关部门要通力配合,群策群力,此次招聘工作稳步实施。

  2、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具体工作人员要按相关规定,严格坚持程序和标准;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〇一七年八月七日

        附件下载》》》

        2017年事业单位招录申报表.xls

        来源:http://www.hbxl.gov.cn/info/content.jsp?code=00096708-6/2017-00397&name=公告公示

 

考生如需进一步了解,请登录事业单位招聘网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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