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合江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三支一扶期满人员公告【招2人】
根据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做好2017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通过考核直接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泸市人社办〔2017〕143号)精神,我县乡镇事业单位拟从我县“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中公开考核聘用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核聘用范围和对象
截至2017年8月31日,合江县在岗且服务期满4年,经考核合格在乡镇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二、公开考核聘用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2)。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核聘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9月4日上午8:30-12:00
(二)报名地点:合江县党政大楼六楼人社局事管股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书、现服务单位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照片1张,并填写《泸州市合江县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中公开考核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体检
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