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水城县村(居)合同制文书招聘公告【招100人】
为切实开展水城县脱贫攻坚工作,加强水城县村(居)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水城县经济、社会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水城县2017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居)合同制文书100名,本次招聘人员被聘用的,到水城县所辖村(居)担任文书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根据《水城县村(居)干部职业化管理办法(试行)》(水党办发〔2016〕10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工作的程序及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村(居)合同制文书计划为100名。100名计划分为A、B两类职位进行报名,报名时由考生自主选择报名职位,不限专业。招聘计划职位分类如下:
A类:73名(A1职位:25名、A2职位:24名、A3职位:24名)。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全部结束后按照得分高低排列顺序进行选岗到村(居)任职。
B类:27名。不设置职位,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全部结束后由水城县委组织部根据实际需求统一安排工作。
具体招聘职位详见《水城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居)合同制文书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贵州省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外省户籍的贵州省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所需要的相关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要求。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9月4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4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9月4日及以后出生)。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2.尚未毕业的在读大学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人员;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