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广播电视台选调公告【招10人】
为适应新时期广电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缓解部分岗位人员缺额的矛盾,根据《关于市广播电视台增加事业编制的批复》(呼机编发[2017]49号),呼和浩特市广播电视台决定开展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本次拟选调人数为10名,计划播音主持5名、文字记者2名、财务1名、值机员2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职位详见《呼和浩特市广播电视台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选调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在编在岗的呼市所属(含9个旗县区)及内蒙古自治区其他盟市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两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日)。全日制教育考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属于社会实践,不视为工作经历;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学历条件;
7.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后出生);
8.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具有《选调职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按照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尚在试用期的;
7.选调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报考人员个人自愿并经组织同意、市广播电视台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9:00至9月14日17:00。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登录呼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学习、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2.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格式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
3.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后,应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呼和浩特市广播电视台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下载打印《呼和浩特市广播电视台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审批(备案)表》(以下简称《选调审批表》, 见附件2,正反面打印)。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4.报考人员认真准确填写、核对《选调审批表》,并按管理权限报工作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考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选调审批表》传真至呼和浩特市广播电视台(传真电话:0471-6246180)。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调公告,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呼和浩特市广播电视台收到报考人员传真的《选调审批表》后,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9月11日9:00至9月15日12:00期间登陆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特别提醒: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按照要求传真《选调审批表》以及不按要求规范填写的报考人员,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登陆网站查询报考结果,并通过网上支付工具,于2017年9月11日9时至9月15日17时期间登陆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人,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