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海安县基层劳动协理员招聘公告【招11人】
因工作需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以下简称人社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基层劳动协理员11名,派遣到各区(镇)有关社区(村)空缺劳动协理员岗位工作。
一、岗位及人数(11名)
劳动协理员 11名
二、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报酬:2408元/月(以后随我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作相应调整),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基本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身体要求: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其他要求:见《招聘基层劳动协理员岗位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在岗或辞职不满五年(满12个月为一年)的劳动协理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符合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
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房产证)、毕业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3日17∶00。
报名地点:报考岗位所在区(镇)人社所。
资格审核:相应区(镇)人社所依据招聘公告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
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处缴纳笔试费100元。
资格公示。取得考试资格人员名单于2017年10月27日在“中国海安”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an.gov.cn)公示。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
2017年 10月31日9∶00-17∶00到原报考所在区(镇)人社所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招聘方法
招聘采取考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考试
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及劳动方面政策法规常识,招考单位不指定大纲,不指定复习资料。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考人数直至取消招考计划。
面试: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的末位分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考生全部参加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