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省金坛市卫生系统招聘医卫类人员公告【招1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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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用人机制,优化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卫技人员的整体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医卫类工作人员 148 名,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15年金坛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相应全日制毕业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 1日后出生),户籍不限。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临床(全科)、全科医学专业毕业生及本系统辞职人员限报乡镇卫生院。
77、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条件详见(《2015年金坛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
(一)公布简章
金坛市卫生局、金坛市人社局在相关网站发布招聘简章,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参加招聘。
金坛市卫生信息网:www.jth.gov.cn
金坛市人事人才网:www.jtrsrc.com
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www.jsjthrss.gov.cn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www.czhrss.gov.cn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5年 4 月11日— 4 月 12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 :30)。
(3)报名地点:江苏省金坛中等专业(金坛市经济开发区汇贤南路1号)。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开考比例:城区医院1:3;乡镇医院1:2(详见《2015年金坛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如出现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根据报名情况调整部分岗位的开考比例,并在原公布招聘简章的网站予以公告。
(2)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时,考生需填写《金坛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录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
(4)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条件和岗位招聘要求,市卫生局和市人社局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必须提供的材料:
①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外省中专学历还需提供招生计划或相应国家卫生执业资格证;外省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军队院校毕业学历毕业后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本省毕业的考生所毕业的院校和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江苏省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公布我省举办卫生类专业及专业目录的通知》苏卫科教【2006】37号文件规定的范围,37号文之后若有增加的专业,请提供省教育厅的批文或是招生计划);
往届毕业生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市人才服务中心的人事代理手续。外省中专学历还需提供招生计划或相应国家卫生执业资格证;外省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军队院校毕业学历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本省毕业的考生所毕业的院校和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江苏省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公布我省举办卫生类专业及专业目录的通知》苏卫科教【2006】37号文件规定的范围,37号文之后若有增加的专业,请提供省教育厅的批文或是招生计划;
②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③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经资格审查人员当场确认后退还原件(除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外),复印件留存。资格审核通过后当场发放考生报考证。
(4)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
(5)报考者于2015年 5月 8 日上午9:00—11:30凭报考证到江苏省金坛中等专业(金坛市经济开发区汇贤南路1号)换取笔试准考证;
(6)不得报考的人员:
①现役军人;
②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③金坛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④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⑤曾被开除公职的;
⑥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
下列人员需要回避: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四、考试、考核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知识〈详见2015年江苏省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开考专业表〉(附件2),
笔试时间:2015年5月9日(周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在原发布简章的网站上查询。
3、笔试成绩合格线确定:
(1)、市属医疗卫生单位:金坛市人民医院、金坛市中医医院、金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0分;
(2)、城区其他单位:常州市中心血站金坛分站、金坛市医疗急救站、金坛市第二人民医院、金坛市金城镇卫生院55分;
(3)、乡镇卫生院50分。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费100元∕人。
面试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及考察
1、金坛市卫生局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排序在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对体检不符合要求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4、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按照报考事业单位人员考察政审相关规定执行。考察不符合要求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体检时间、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作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原发布公开招聘简章的网站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公示期满后,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填报《金坛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经卫生部门审核后,报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聘用手续。
2、新招聘的人员为正式在编人员,试用(见习)期为一年,见习期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3、依据《关于深化全省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通〔2001〕66号)文件精神,新招聘的人员,录用后的前两个考试年度内未取得执业资格(职称)者,予以解聘。
4、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招聘政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招聘结果“五公开”,市纪委、市监察局对招录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考录用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对违反招考录用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519-12388
咨询电话:0519-82822053(金坛市卫生局)
九、本简章由金坛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5年金坛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医卫类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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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市卫生局
2015年3月27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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