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招考政府辅助人员公告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我局将在http://fagai.nanhai.gov.cn/cms/html/nhfgj/index.html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取消资格,并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经批准聘用后,与本单位签定《佛山市南海区政府辅助人员聘用合同书》。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职位不开考。
(二)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曾因违法犯罪被判刑、送劳教,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联系人:聂小姐,联系电话:0757—86332429、86230801。
原标题: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公开招考政府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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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招聘政府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
2016年4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