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省漯河市市直卫生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公告【19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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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
(三)体检
体检工作在市卫生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成绩按专业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进行。特殊工作岗位按卫生行业相关要求进行。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并上报市卫生局。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漯河市人才网、漯河卫生信息网和各用人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在市卫生局审核批准后,由各用人单位通知应聘者本人。应聘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试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解除试聘手续并上报市卫生局。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