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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下半年重庆垫江县教育、卫生事业单位赴高校考核招聘公告【招85人】

(2)考试考核时间地点

考试考核时间:2016年12月10日下午13:00开始。

考试考核地点:西南大学(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招生就业处招聘大厅(具体地点现场通知)。

2.卫生类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考试考核时间及地点 (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2、3)

(1)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1日上午8:30-12:00

报名地点:重庆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中心(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西路21号)

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报名须持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职称)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持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学生证和加盖毕业院校行政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打印、复印件和传真件无效)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准备好《全国普通高等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等材料。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如实准确填写《垫江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4),并交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如需委托他人报名,上述所需资料不变,同时出具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卫生类事业单位报名联系电话:

董老师(垫江县卫生计生委)电话:023-74518603 13896762899

叶老师(垫江县人力社保局)电话:023-74513781 13658477586

(2)考试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试考核时间:2016年12月11日下午14:00开始

考试考核地点:重庆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中心(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西路21号)

3.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由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考核组,对确定的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试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

(1)教育类考试考核和卫生类全日制研究生考试考核(附件1、附件2)

考试考核采用量化计分方式,分值为100分,考试考核方式采取现场专业答辩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按报考岗位得分高低,对应招聘名额1:1的比列,等额确定签订拟聘协议人选,考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签订拟聘协议人选;考试考核中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等额),需通过票决方式,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同意通过,方可确定为签订拟聘协议人选。考试考核成绩现场公布,当日签订拟聘用协议。

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每项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2)卫生类本科、专科考试考核(附件3)

招聘单位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费。

考试考核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为专业答辩,分值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后按报考岗位得分高低,对应招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为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每项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3)确定为拟签订协议的人选,若经确认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县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签订拟聘协议前其缺额在考试考核合格者当中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指标数和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1:1)对岗确定体检人员(拟聘对象)。进入体检最后一名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高者优先。

体检按照《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19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组织实施,并结合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医院按照《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和《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116号)要求确定。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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