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秭归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0人】
(2)笔试时间为2017年8月4日下午4:00至6: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人选从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从参加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重点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因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从参加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县人社局、县民政局确定各用人单位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有关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有执业准入要求的应自聘用之日起三年内取得相应执业准入资格,未能按时取得的,三年期满后解除聘用关系。
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监部门和社会监督,凡在工作中违法违纪者,按党纪政纪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凡因违纪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考生,三年内不得参加秭归县内机关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
原标题:秭归县2017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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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秭归县民政局
2017年7月26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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