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西藏拉萨市牦牛养殖和饲草种植人才选调公告【招11人】
为加快推进拉萨牦牛规模化养殖和饲草种植工作,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决定开展牦牛养殖和饲草种植人才选调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计划选调畜牧业或草业工作业务骨干11名。(见《拉萨市2018年牦牛养殖和饲草种植人才选调目录》)
二、选调对象
西藏、青海等省(区)市具有牦牛养殖或饲草种植工作经验的在编在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方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以全职调入的方式进行。
四、资格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反对分裂,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爱岗敬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3.具有服务拉萨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立志长期建设拉萨;
4.近三年年度考核无不称职等次;
5.所学专业须与选调岗位所需专业一致或相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作为选调对象
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2.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3.曾因违规违纪受过处分的;
4.身体不能适应高原气候的。
五、相关待遇
1.选调人员同等享受我市同类人员工资(当雄县中级职称1.1万元左右、副高级职称1.4万元左右,林周县中级职称1万元左右、副高级职称1.2万元左右)、休假等待遇,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
2.区外选调人员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人员)、硕士研究生(或中级职称人员),5年内每月分别给予2000元、1400元岗位津贴。
3.市外选调人员经拉萨市专业技术管理部门审核后,承认原有专业技术职务和聘任时间。对从自治区外选调的硕士研究生,见习期满,经考试合格,可按有关规定直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对从自治区外选调的博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人员,优先推荐为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享受《西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有关政策。
4.选调人员择优纳入“三区”科技人员选派对象,按照《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享受待遇。
5.择优遴选选调人员进入拉萨市净土健康草牧业专家工作站林周、当雄分站,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根据工作站科研或创新创业项目情况,连续3年给予每个工作站每年10万元的项目资助。
6.选调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可随迁,市人社局协助用人单位根据其随迁配偶原单位性质和专业特长妥善安排工作,其子女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就学或入托。区外选调人员子女户籍迁入拉萨后,按照《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招生报考条件规定》(藏政办发〔2006〕13号)有关要求,当年起即可在拉萨参加高考或中考;其本人在藏工作满8年后,子女可参加内地西藏班考试。
7.选调人员由当雄、林周县提供住房。
六、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签订协议、报到等程序进行,由拉萨市人才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落实。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2日—5月2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后发送至zzbrck@sina.com邮箱。
3.资格审查:人才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选调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开展资格审查工作。
(二)面试和考察
4.面试:人才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人选组织开展面试工作,面试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5月26日,面试地点视人选情况另行确定。
5.考察:由原单位提供书面材料,主要考察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专业技能、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三)体检和公示
6.体检:面试和考察合格人员按照规定的常规体检项目和标准,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自行检查。
7.公示:人才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用人单位进行公示。
(四)签订协议和报到
8.签订协议:当雄、林周县委组织部及市人社局与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签订协议,按照组织人事程序办理选调手续。选调人员在用人单位服务年限原则不得低于5年,协议须明确5年内个人年度工作计划。
9.报到:选调人员须于2018年7月30日前报到。
七、联系方式
拉萨市委组织部: 旦 巴 0891-6324763 13989991701
拉萨市人社局: 次仁央宗 0891-6337525 13518903535
原标题:拉萨市2018年牦牛养殖和饲草种植人才选调公告
点击下载>>>
中共拉萨市委组织部 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8年4月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