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大庆市城乡规划局轨道交通服务中心选调专业技术人员2人公告(2)
一、选调计划
计划选调2人,详见《大庆市城乡规划局轨道交通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选调范围
大庆市区范围内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有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26日(含)以后出生);或者具有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第一学历为统招本科及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26日(含)以后出生,特别的,年龄可放宽到48周岁以下)。
3、专业要求:建筑学、城乡规划(城市规划)、交通工程、城市规划与设计、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技术科学、建筑学硕士、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道路与铁道工程。所学专业按所获取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4、事业单位报考人员需纳入事业编制5年及以上。国有企业单位报考人员需为企业正式职工,并在现工作单位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
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事业单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有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3日—2018年5月9日
2、报名地点:大庆市城乡规划局三楼310房间组织人事科(地址:大庆高新区发展路107号大庆规划展示馆楼)
3、咨询电话:0459-8880939
4、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大庆市城乡规划局轨道交通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粘贴2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一式两份),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
(2)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报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符合岗位工作经历要求的单位证明文件(事业单位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全省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事业单位人员信息表;国有企业单位需提供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相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企业正式职工在职证明)。
(4)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业绩的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发表的文章、负责的规划设计项目、相关获奖文件、证书等)。
(5)电子版照片(与粘贴照片同版,jpg格式,不超过200k)。
针对报名资格条件中第二条所列的特别人员指985工程院校毕业,或者具有注册一级建筑师职业资格,或者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携带上述资料到报名点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截止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
选调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原则上达到1:5比例即可进行考试,达不到比例的,经市人社局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比例。(二)公开选调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大庆市城乡规划局负责组织,纪检组全程监督。公开选调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时间初步定于2018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专业知识测试,考试时间120分钟,实行100分制,主要测试城市轨道交通规划与设计相关知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考试时间15分钟,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重点测评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并列,笔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进入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确定后,公示3个工作日。
3、考察和体检
(1)组织考察:采取到考生所在单位查阅个人档案、廉政鉴定、现实表现认定、同有关人员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现实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需补充人选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2)体检:考察合格人选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原则上从参加选调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4、公示和调转
考察和体检结束后,对拟选调人选在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关于拟选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举报或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者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件,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不通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2、计划选调的人员岗位本次只提供中级及以下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高于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同意选调的,只能聘任到中级及以下技术职务岗位。
3、调入人员的原职务、职级不予保留。
4、不负责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迁、就业、住房等问题。
5、监督电话:0459-8199877
原标题:大庆市城乡规划局轨道交通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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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庆市城乡规划局轨道交通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doc
2.大庆市城乡规划局轨道交通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大庆市城乡规划局
2018年4月2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