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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四川纳溪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教师岗公告【招27人】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且缴费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9年12月2日9:00至2019年12月6日24:00前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能参加考试,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考生必须准确、真实、完整地填写信息。

3.考生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试招聘信息发布网站是“中国·纳溪”门户网站人事招考版块(http://www.naxi.gov.cn/zw/rsxx/rszk)。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纳溪”门户网站人事招考版块网站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编码2019223001——2019223012岗位的笔试科目是《教育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编码2019223013——2019223032岗位的笔试科目是《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教育公共基础》内容详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综合知识》包括:时事、法律、管理、政治理论、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与科技、事业单位知识等。本次考试所有科目均不指定专门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9年12月7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公布: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将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19年12月16日在泸州人事考试网采取点对点方式进行公布,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查询个人笔试成绩。由于阅卷工作采取机读卡阅卷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请于2019年12月17日至12月18日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提交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2019年12月19日在该网站公布。

5.笔试加分:

(1)“一村一大”加分规定: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其中服务期限或工作年限必须满周年(从签订合同或协议时计算至本次网络报名截止之日,天对天),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获奖加分必须是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评为“大学生村干部”,不包括年度考核。

(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加分。

(3)其他基层项目加分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加分。

6.申请加分材料。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于2019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18: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纳溪区人社局事业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地址:纳溪区政府办公楼人社局306室,电话:0830-4294906)。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分申请和审核表、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士兵(义务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加分申请、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2019年12月3日纳溪区人社局通过“中国·纳溪”门户网站人事招考版块(http://www.naxi.gov.cn/zw/rsxx/rszk)公示初审后的拟加分人员名单,公示至2019年12月5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可按规定加分。上述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规定的,按加分规定加分。已享受加分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考生,报考本次事业单位不再享受政策加分。

7.笔试成绩计算:《综合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满分均为100分。编码2019223001——2019223012的岗位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编码2019223013——2019223032的岗位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纳溪区人社局于2019年12月20日上午通过“中国·纳溪”门户网站人事招考版块(http://www.naxi.gov.cn/zw/rsxx/rszk)采取点对点方式公布加分后的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

8.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审查。编码2019223001——2019223012的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教育公共基础》的平均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平均分×50%)×50%;编码2019223013——2019223032的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综合知识》的平均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平均分×50%)×50%。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违纪的考生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二)资格审查

1.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编码2019223001——2019223005,2019223027——2019223032岗位按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编码2019223006——2019223026岗位按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2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者、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审查。参加首轮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2019年12月20日下午通过“中国·纳溪”门户网站人事招考版块(http://www.naxi.gov.cn/zw/rsxx/rszk)公布,请考生注意关注。

2.审查时间:首轮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12月28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产生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纳溪区人社局按规定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2019年12月30日公布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4日18:00。

3.审查要求: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截至资格审查之日,考生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后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4)《报名信息表》2份。

(三)面试

1.面试方式:编码2019223001——2019223012岗位(教师岗位)采取讲课的面试方式;编码2019223013——2019223032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资格审查后领取的面试通知书。

3.形不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岗位由于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综合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所有的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按《综合知识》或《教育公共基础》成绩高低确定排序,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形不成竞争岗位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核:由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纳溪区人社局按规定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纳溪区人社局在“中国·纳溪”门户网站人事招考版块(http://www.naxi.gov.cn/zw/rsxx/rszk)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聘用后,在我区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六、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4294906

考务咨询电话:0830-4212407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30-3190016

监督电话:0830-4293048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点击下载>>>

1.2019年下半年纳溪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xls

2.五项目人员加分申请及审核表.xls

3.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表.xls

4.同意报考函.doc

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9年10月18日

原标题:关于纳溪区2019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axi.gov.cn/zw/rsxx/rszk/content_123769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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