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下半年绵阳市涪城区公开招聘教师19人公告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特岗教师必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复审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自动放弃面试复审资格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三)面试
1.面试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2.资格复审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未参加面试、面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4.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按《教育公共基础》《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所有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结构化面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可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一次。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核
由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核出现的空额,由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核。
八、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公示后放弃选择招聘单位出现的空额,经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批准后,可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以下材料送交招聘单位:
1.在职人员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社会局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未就业人员提供县级就业部门发放的《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
未经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逾期未交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社会局审核确认。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社会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其他事项
1.本次公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1.为此次公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二、本次公招,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公招咨询电话: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816-2263419,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0816-2366753
招聘条件、资格审查咨询电话: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0816-2366753
考务及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4825;0816-2264961
招聘政策程序咨询电话:
公招监督电话:
绵阳市涪城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0816-2231200,13458301283
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监审室:0816-2351380
来源:http://www.myrsks.com.cn/newsDetail/6103.html
原标题: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1.绵阳市涪城区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绵阳市涪城区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证明(样本)
2019年10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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