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北省保定市唐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1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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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我县人才队伍,干部队伍素质,增强事业单位工作活力,依据中共保定市委组织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暂行办法》(保人社发[2011]70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2013年公开招聘11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采取统一招聘的方式,选拔一批德才兼备的 人才,充实到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
招聘的对象为唐县户籍(或生源地),或夫妻一方为唐县户籍且提供婚姻证明的,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学前教育专业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中专),且具有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研究生、“211”、“985”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及专业限制(须具有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三、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条件见《唐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其他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处于刑事处罚期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