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衡东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46人】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素质,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17年全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县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6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年龄、资格条件等详见《衡东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竞争、客观公正、平等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招聘要求
(一)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术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则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认定。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以便选择合适的岗位;
4、招聘岗位要求“大学生村官”的,报考人员必须是在衡东(含在外县市区服务的衡东籍“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
5、违反《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
6、本县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和2017年度教师公开招聘进入考核范围的;
7、在读的普通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名,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8、有吸毒史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衡东县党政门户网、衡东党建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须于2017年7月22日上午8:00至7月25日下午5:00期间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二代身份证(考生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并按相关规定追责。
(2)本次考试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拨打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734-5231109、5231569)。
(3)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网上缴纳报名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