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桐城市学区管理委员会主任竞聘公告【招12人】
为贯彻桐城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义务教育体制改革的精神,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建设,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选好、配好学区管理委员会主任,经教育局党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对学区管理委员会主任采取竞聘办法产生。现公告如下:
一、 岗位职位及范围条件
1、岗位职位:新设立的学区管理委员会主任12名。
2、范围条件:全市担任3年以上原市教育局直管校长、副校长(含副校级),除思想政治等条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条件外,一般应该具备本科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2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竞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于7月23日16:00以前将《桐城市公开竞聘学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报名资格审查表》及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一次性送市教育局人事科。市教育局人事科、监察科对照报名条件,结合其人事档案,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提交市教育局深化教育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深改组)会议确认。
2、民主测评。依据2017年5、6月份市教育局组织的对直属班子考核时的民主测评的结果计分,按照(票数×100%+称职票数×80%+基本称职票数×60%+不称职票数×0%)÷总有效票数计算成绩。民主测评时教师参会率按照每少1%在民主测评成绩中扣除0.2分的比例,综合计算。民主测评分由各考核组计算后(统计表及考核资料由考核组全体成员签字保存),送人事科汇总成绩。成绩权重为20%。
3、民主票决。7月24日上午,分别组织市教育局原直管校长(简称第一轮)和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及二级机构正、副职(简称第二轮),在市教育局一楼大会议室,对经局深改组会议研究确认的人选进行票决。两轮票数相加计为民主票决结果。民主票决由监察科和人事科工作人员、投票人员代表负责监票、计票、并签字保存。从高票到低票确定36名人选进入竞职演说阶段。
4、竞职演说。7月26日上午7:30开始,对民主票决确定的36名人选,就围绕如何发挥学区管理委员会的职能作用、科学严格落实管理措施;以学生为本、以全面推行素质教育为目标、以全面教育教学质量为重点;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等方面,阐明个人观点和应对方法。评委由教育局深改组部分成员、市人社局等部门领导、本市业内专家等15人组成。市监察局全过程监督,并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监督。计算成绩时,去掉2个分、2个最低分后,取11位考官的加权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整数)。成绩权重为40%。
5、工作绩效及岗位适合度。根据民主票决、竞职演说、竞聘者的学历、工作经历及实绩、获奖情况由局深改组综合评分,确定24名考察人选。成绩权重为40%。
6、组织考察。教育局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及廉洁自律情况。考察结束后,考察组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在综合比较的基础上,择优提出建议人选。
7、党组研究。教育局党组对考察组提出的建议人选进行集体研究,提出18名拟任人选。
8、公示。局党组确定的18名拟任人选,按照从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市教育局双休日安排专人电话值班)。
9、聘任。公示无异议和不影响任用的,由教育局党组确定岗位进行聘任,不接受岗位聘任的,取消聘任资格,由下一名人公示合格的人选替补。聘期从2017年8月1日-2022年7月31日。
三、聘任的各学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四、本公告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桐城市学区管理委员会主任竞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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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市教育局
2017年7月20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