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笔试大纲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一、考试目标
1.运用语文学科知识的能力。掌握汉语言文学的基本知识和语文教学的基本理论,能在 语文教学中灵活运用;了解语文学科发展的历史和现状,把握语文学科发展的大致趋势;准确理解《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规定的课程目标、教 学内容和实施建议,用以指导自己的教学。
2.语文教学设计能力。能依据《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规定的课程 目标,针对初中学生的认知特征、知识水平及学习需求选择合适的教学内容;能根据教学内容的特点、学生个体差异确定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和教学难点;能准确表 述教学目标,恰当选择教学策略,合理利用教学资源,设计多样的学习活动,促进学生积极参与学习过程;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选教学内容的方案设计。
3.语文教学实施能力。掌握初中语文教学实施的基本步骤,能根据学生的学习反馈优化教学环节;熟悉语文教学的组织形式和策略,能依据语文学科特点和学生认知特征,创设情境、激发动机、组织学习、总结;熟悉现代教育技术,能依据教学需要恰当选用教学媒体。
4.语文教学评价能力。了解语文教学评价的基本方式及特点,掌握基本的评价方式;能够以《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倡导的评价理念为指导,针对学生实际,合理运用多种评价方式,发挥教学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能够自觉进行教学反思改善自己的教学。
二、考试内容模块与要求
(一)学科知识
1.了解国内外文学发展概况,熟悉重要作家作品及其风格特征,运用文学理论引领学生品味、鉴赏文学作品。
2.能够针对不同文本的特点,运用分析文本的相关知识和策略,帮助学生筛选信息、解释推论、评价判断的能力。
3.熟练掌握汉语言基本知识(如词汇、语法、修辞),遵循初中学生语言学习规律,帮助学生理解语言难点,学生的语言运用能力。
4.具备较强的书面表达能力,熟悉写作教学的过程,能指导学生根据写作目的、内容及要求,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述自己的意思。
5.正确理解《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能够在教学中体现其倡导的基本理念,落实其规定的课程目标。
6.熟悉现行通用初中语文教材的编写理念、结构方式、选文特点,能够根据学生的学习需求使用教材。
7.掌握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综合性学习教学的一般思路和方法,能根据教学需要选择使用。
(二)教学设计
1.能够根据语文学科特点及初中学生的认知特征,分析学生在语文学习方面的个体差异。
2.能够根据所选教学内容和学生已有知识水平,分析学生的学习需求。
3.能够根据学生的学习需求和已有知识水平,诊断并确定学生的学习起点。
4.能够根据学生的学习起点,明确教学内容与学生已有知识之间的关系。
5.能够把握所选教学内容及其特点,准确分析教学任务,确定教学内容的相互关系和呈现顺序。
6.能够根据《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规定的课程目标,所选教学内容及学生语文学习特点,确定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和教学难点。
7.能够设计合理的教学流程,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突出与教学重点、难点相关的教学环节。
8.了解语文教学资源的多样性,能根据所选教学内容合理开发、选择和利用教学资源。
9.了解编制教学方案的基本规范与要求,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方案。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