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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5年度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2025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2025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调剂公告》有关规定,现将四川省交通运输厅2025年度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及地点

本次资格复审由报考单位具体实施,采取“线上初核+线下复核”的方式进行。

1.线上初核: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于2025年4月21日18:00前(以电子邮件实际送达时间为准),将资格复审所需资料扫描后通过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见附件)。请务必确保扫描内容清晰,并将压缩包名称更改为“报考职位编码+姓名+手机号码”。报考单位将通过上述电子邮箱回复审核意见,同时向通过线上初核的参加遴选考生发送《2025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考生实干实绩报告表》(以下简称《实干实绩报告表》)和《实干实绩评价印证材料目录》样表。

2.线下复核:通过线上初核人员须在2025年4月28日9:00至2025年4月29日18:00的工作时间内到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180号)参加线下复核,现场向报考单位提交资格复审资料(线下复核提交资料须与线上初核提交资料一致,建议提前与报考单位沟通线下复核具体时间)。通过线下复核并签署《承诺书》的考生方可取得参加面试资格。其中,参加遴选考生还须在线下复核时,同步提交实干实绩评价材料。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一)公开遴选

1.考生报名登记表原件(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单位或主管部门意见”栏须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其中,县以下机关考生,原则上由县级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垂管机关和市以上机关考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核盖章。

2.干部任免审批表原件。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将表内相关信息更新至2025年4月,并加盖印章。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不含户口簿、驾照等)。

4.报考职位要求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对应《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还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录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包含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年以上本级机关工作经历、1年以上本机关(单位)工作经历、是否存在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有最低服务年限的应标明具体年限和是否期满)等内容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其中,报考交通运输厅公路局综合文稿(一)、综合文稿(二)职位的,以及报考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综合管理(一)、综合管理(二)职位且需职位专业条件限制的,还应在上述证明材料中明确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情况,内容应包括对应的时间段(精确到月)、工作单位及工作具体内容等。

7.实干实绩评价材料。考生应按填表说明认真如实填写《实干实绩报告表》《实干实绩评价印证材料目录》,经所在单位审核把关、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盖章确认,并提供相应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实干实绩报告表》请使用A4纸双面打印,填写内容仅反映考生近5年(截至2025年3月3日)在公开遴选报考范围内的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任职期间实干实绩情况,包括“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工作实绩”3个项目,有关印证材料须于2025年3月3日及以前取得。遴选单位根据职位特点设置“工作实绩”具体评分标准,结合考生提供材料进行评分。因同一事项受到多次表彰奖励的,分值不作累计、按就高原则计算得分;每个项目的累计得分不得高于该项总分。

(1)“年度考核”项目须提供2020年至2024年年度考核文件及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等印证材料复印件;如2024年年度考核结果暂未确定的,按2019年至2023年提供。

(2)“表彰奖励”项目须提供根据有关规定受到的表彰奖励文件及本人表彰奖励审批表等印证材料复印件;提供材料仅限个人所获表彰奖励,不包括集体表彰奖励、因年度考核原因所获个人奖励和各类通报表扬。

(3)“工作实绩”项目须提供《实干实绩报告表》中所填内容印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包括相关文稿、证书、奖状等,其中档案材料可仅提供复印件。

8.其他与本次考试资格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违规借调或调离、提拔担任领导职务试用期内违规调离、达到服务年限前违规调离(含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或违规借调情形以及其他相关违规情形的,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书面合规性说明或已作处理结论性意见;存在跟班学习、顶岗锻炼等借调经历、挂职经历等到所在单位以外工作经历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表格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公开选调

1.考生报名登记表原件(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单位或主管部门意见”栏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后,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不含户口簿、驾照等)。

3.报考职位要求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对应《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还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录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从事公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般包括三方协议、毕业分配有关证明(派遣证或报到证)、录(聘)用文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相关表格、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等,具体提供材料请向报考单位了解。

5.满足公告中报名条件要求的职务(岗位)任(聘)用文件、表格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以担任正高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报考的,还应提供相关资格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2022年至2024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如2024年年度考核结果暂未确定的,按2019年至2023年提供。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内容应包括对应的时间段(精确到月)、工作单位及工作具体内容等。

8.其他与本次考试资格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均按要求提供1份,复印件均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档案管理单位(部门)印章。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5年3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资格复审前取得。

2.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为参加。未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内提供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含实干实绩评价所需资料)的或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形成的职位缺额,按公告规定予以递补。工作人员将根据报名所留联系电话通知递补考生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因考生电话号码留错、通信不畅等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按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

5.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和齐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和选调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遴选和选调资格,并按规定将相关情况报省委组织部。

五、咨询电话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028-85586573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028-86755790

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028-85550474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人事教育处:028-85525221

附件:四川省交通运输厅2025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名单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4月14日

原标题: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5年度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45-8C58EA4ADCA14CB0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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