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山东滨州市滨城区财政局遴选区属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区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外部董事队伍,滨城区财政局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滨城区区属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遴选岗位为滨城区区属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本次遴选外部董事人才储备库人选若干名。
二、岗位描述和基本职责
外部董事是指由滨城区财政局聘任或委派,由所任职区属企业以外的人员担任的董事,且在所任职企业不担任除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有关职务外的其他职务。外部董事人选及调整情况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其中,区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因工作需要确需兼任外部董事职务的,应事前报区委组织部履行干部在企业兼职审批程序。外部董事人才库是指由经全区遴选人选组成、储备外部董事的人才储备平台,区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均根据区属企业董事会建设和工作需要,从外部董事人才库中选派。
外部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山东省省属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滨州市市属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享受权利,并尽相应义务。其基本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执行滨城区委、区政府以及滨城区财政局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部署要求和相关规定,遵守外部董事相关管理制度。
(二)忠实履行董事职责,贯彻出资人意志,及时、如实向滨城区财政局报告所任职公司的决策、经营等重大事项,维护出资人和任职企业利益。
(三)依法出席任职企业董事会会议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企业其他有关决策会议和专题会议,就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明确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参与任职企业的重大问题决策和运行监控,规避企业经营风险。
(四)深入任职企业调研,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五)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本次遴选的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分为专职外部董事人才库和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
三、遴选范围和报名条件
(一)专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范围为区属国有企业(不包含委托代管企业)中层正职及以上或者相当职务层级人员,具有法律、会计、金融、经济、管理、投融资、人力资源、绩效管理、项目建设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执业资格的可优先选聘,每家区属国有企业推荐人员三人。
(二)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范围为滨城区域内的有关单位工作人员。
1.法律、会计、金融、经济、管理、投融资、人力资源、绩效管理、项目建设等领域的专业人士;
2.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及从业人员;
3.高校、科研院所的专业人才;
4.大、中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
(三)报名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与职业素养。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良好,坚持原则、担当尽责、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决策判断能力、风险防范能力,熟悉宏观经济政策和相关行业情况。
4.具有10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战略规划、公司治理、产业创新发展、资本运作、财务审计、风险管控、人力资源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的工作经验,或具有与履行外部董事职责要求相关的法律、经济、金融等某一方面的专长,且履行职责记录良好。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6.专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及初次任职时一般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及聘任年龄为不超过63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8.外部董事同时任职的企业一般为2-3户,专职外部董事、兼职外部董事一个工作年度内在同一任职企业履行职责的时间分别不少于60个工作日和30个工作日。
9.专职外部董事任职时,一般应与原工作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由滨城区财政局委托有关区属企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1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曾被判处刑罚处罚的;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曾有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或对相关行为负有责任的;
3.曾担任破产清算企业负责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或曾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企业负责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4.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5.按照有关职位禁入规定、失信联合惩戒规定不得担任国有企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6.与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联、竞争关系或直接商业交往的人员;
7.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回避及限制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推荐。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向滨城区财政局报名,填写《滨城区区属企业专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或《滨城区区属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核。滨城区财政局对报名推荐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对于审查出不符合入选要求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立即取消资格。
(三)人选评审。由滨城区财政局组建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初步人选进行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初步人选,形成入库人选评审意见。列入初步人选的人员,需征得本人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的同意。
(四)公示公告。根据资格审核、人选评审情况,经过会议研究后,对初步人选在滨城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人选入库。公示期无异议的,录入滨城区区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对入库人选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原则上为3年,期满后再进行审核,确定是否保留入库资格。在库期间,如果发生不符合入库资格条件的情形,自然退出。
(六)选拔聘用。根据区属企业董事会建设情况和专业结构配备需要,从滨城区区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中选聘合适人员,履行相关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委派到所监管国有企业担任外部董事。滨城区区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期满可以连任,但在同一企业连续任职不超过6年。
五、提交材料
1.《滨城区区属企业专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或《滨城区区属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职称证书,或机构出具的相关职(执)业资格证书。
3.反映本人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的情况介绍和相关证明材料。如出版论文或专著的,将论文或专称附在材料后。
4.个人征信报告和无违法犯罪证明。
上述材料需真实可靠,确定聘用时将对有关材料的原件进行核实。
六、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滨城区区属企业专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或《滨城区区属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附件1、2)。将报名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制成压缩文件后发送至bcqgzb@163.com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外部董事人选报名材料。
咨询电话:0543-33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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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滨城区财政局关于公开遴选区属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岗位表
滨城区财政局
2025年4月18日
原标题:滨城区财政局关于公开遴选区属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incheng.gov.cn/art/2025/4/18/art_117993_10360343.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