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湖里区招聘编外人员面试资格复核通知
根据《湖里区公开招考编外工作人员简章(2016年1月)》,现将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报考湖里区编外工作人员考试且按要求进入面试资格复核的人员。
拟进入面试的人选均须进行资格条件复核,即:
从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与各项加分之和)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从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温馨提醒:资格复核后,可能有部分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被取消面试资格等情形,请候补考生提前准备好资格复核材料,以备递补。届时招聘单位将于递补人员资格复核时间开始前电话通知候补考生,务请保持通信畅通。
二、时间、地点
由各招聘单位通知
三、携带材料
(一)参加面试资格复核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以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携带有关材料说明
1.学历证书,其中:
(1)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证明。
(2)持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拥有双学历的报考人员用于报考的学历如不是全日制普通教育第一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持上述学历报考人员最迟应于签订劳动合同前提供书面认证报告(可提前至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正式书面认证报告注明的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不符,或认证报告无法认可相应学历的,取消招考人员的聘用资格。
2.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报考人员须提供:①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工资发放表等有效凭证;②聘用(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岗位证明。
3.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4.符合简章规定的享受加分政策等其他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复核通过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考生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复核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带齐前述材料、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核。
2.未按时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原标题:湖里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016年1月)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复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厦门市湖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1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