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事业单位:2014年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人才引进公告【招525人】
九、“5518”人才工程引进人员待遇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
(1)享受单位同类工作人员的同等待遇,三年内由用人单位免费提供住房。
(2)三年内每月发放生活补贴3000元;在湘潭县工作三年以上,以本人名义在湘潭县购房且定居的,与用人单位再签订用人协议3年以上,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10万元。
(3)其本人在湘潭县购买房屋、车辆所产生的契税、车辆购置税,由用人单位全额补贴给个人。其子女的入学,可在县内自主择校,免收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
(4)引进的人才见习期满后,表现 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正高职称的专家,根据工作的需要和本人意愿,可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聘任为科级领导职务。
2、具有副高职称的专家:
(1)享受单位同类工作人员的同等待遇,三年内由用人单位免费提供住房。
(2)三年内每月发放生活补贴800元;在湘潭县工作三年以上,以本人名义在湘潭县购房且定居的,与用人单位再签订用人协议3年以上,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5万元。
(3)引进的人才见习期满后,表现 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根据工作的需要和本人意愿,可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聘任为科级领导职务。
3、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生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