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招警考试,人民警察录用条件
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23日至2000年3月23日期间出生);
报考地(州、市)职位和自治区区级机关职位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7年3月23日至2000年3月23日期间出生);
报考县乡机关职位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2年3月23日至2000年3月23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7.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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