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浙江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教育人才引进10人公告(二)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参加2025年浙江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学校教师10名,为事业编制身份。具体岗位和报考资格等详见《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2025年教育人才引进计划表(二)》(附件1)。
二、人才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人才引进对象
1.普通高校品学兼优的2025届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
2.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2025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认证证书)。
3.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或同期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留学人员(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二)人才引进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品行端正。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4.年龄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1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5.教师资格证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5年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放宽至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6.要求取得适用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中初中语文岗位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7.身体健康。
8.符合人才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详见附件1,对于未列入的相关专业,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力社保局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浙江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等。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4月25日10:00—13: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多功能厅(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报名前请下载附件2:《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2025年教育人才引进报名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后再打印,粘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普通高校2025届毕业生需提供: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③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5年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放宽至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④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用承诺书代替,详见附件3)。
2.留学人员需提供:
①已取得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2025年毕业暂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留学人员可用承诺书代替,详见附件3;
③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的2025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可用承诺书代替,详见附件3)。
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
1.初试。以面谈形式组织开展初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根据学习和工作经历、专业匹配度、获得荣誉和面谈情况对每位考生综合评分,按招聘计划数以考生面谈成绩从高到低不低于1:6比例择优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名单,如初试人数少于1:6的,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商定是否开考。入围复试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否则视作自动放弃。放弃复试资格的,按照面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复试。采用课堂教学考核(模拟上课)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签订就业协议
如参加复试人数达到1:3比例及以上的,则按复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人员;如参加复试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则根据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性及复试成绩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商定拟体检人员。若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则依据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体检对象确定后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莲都区教育系统就业补充协议书。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体检、考察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到低分依次递补,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公示后不予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2025年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并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应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事业编制教师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在莲都区教育系统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考务工作由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8-2021912。
监督单位和联系电话:丽水市莲都区纪委区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0578—2168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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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
2025年4月16日
原标题: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2025年教育人才引进公告(二)
文章来源:http://www.liandu.gov.cn/art/2025/4/16/art_1229427871_5497723.html
(责任编辑:李明)